当前位置: >> 干训动态 >> 干训项目 >> 中心组学习
泸州市委政法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学习(扩大)会议

2024-06-03  来源:四川省党委(党组)中心组网络学习平台

5月31日,泸州市委政法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(扩大)会,深入学习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,重点紧扣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开展研讨。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邹毅主持会议并讲话。

会前,委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围绕学习主题认真开展自学,撰写学习体会;会上,大家结合思想认识和工作实际作交流发言。

会议指出,政治纪律排在党的“六项纪律”之首,是最重要、最根本、最关键的纪律。组织纪律是维护党的集中统一、保持党的战斗力的基本条件。全委机关必须要以严明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,带动各项工作全面从严,坚决做到做到心有所畏、言有所戒、行有所止,形成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思想自觉、政治自觉、行动自觉。

会议强调,要从理论学习中锤炼忠诚品格。要始终把理论学习作为锤炼党性的关键落到实处,把敬畏纪律和学习纪律作为常态,做到内化于心,外见于行。要坚持把党纪党规作为立身干事的基础印刻在心,以党纪党规为戒尺,明确行为准则和底线,不断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履职水平和准确规范执行党纪的能力,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、严肃性。要从实践历练中萃取政治硬度。要始终把政治纪律作为忠诚履职的根本,把坚定捍卫“两个确立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体现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上来。要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,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,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,坚决同危害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言行作斗争,做政治上的明白人。要从规矩意识中强化组织观念。要始终把组织纪律作为用权处事的标尺坚守践行,强化组织观念,做到“四个服从”,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,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。要主动接受组织监督,经常对照新修订的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中的“负面清单”检视自己,在主动接受监督中切实严格遵守组织纪律,在守纪律、讲规矩上作表率。

会议要求,坚持把学纪、知纪、明纪、守纪贯通起来,深入抓好委机关党纪学习教育,一体推进学习研讨、警示教育、培训解读等工作,特别是机关各党支部要抓好责任落实,确保各项任务有力有序有效推进。